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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边万莉北京报道银保监会开展的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收尾。据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2020年至2022年,银保监会聚焦大股东操纵、内部人控制等突出乱象,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按照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是三年行动方案中的首要任务。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不仅在国有大型银行保险机构中已经全部落地见效,而且在各类型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中也得到积极推进。截至2022年末,95.7%的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已完成党建入章。
目前,国有大型银行保险机构已全部落实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度要求,93.3%的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党组织前置研究机制,92.9%的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制定了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绝大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实现了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行长(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3-5名党委委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和股东行为深刻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有效性。银保监会表示,“股权结构混乱、股东行为失范、违规关联交易猖獗,是近年来中小银行保险机构经营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建设良好的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必须毫不手软地整治股权结构、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市场乱象。”
在三年行动中,银保监会严把股东资质关、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股权结构、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数据显示,三年来,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转出违规股权270亿股;已对近四千名违法违规股东权利进行了限制,分五批次向社会公开124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对七百人次银行保险机构责任人员采取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业等处罚措施,责令机构内部问责六千多人次。
此外,为促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三年累计支持20个省(区)发行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600余家中小银行资本。加强数据治理,开展两轮股权和关联交易数据质量重点抽查,对3712家次问题机构进行了通报。
治理主体履职能力高低直接决定着公司治理成败。提升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水平,是三年行动方案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数据显示,目前中国银行业管理人才库入库合格人选近1100名。2021年以来,26个省(自治区)中小银行从大型银行引进120多名高管人员
激励约束机制是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的指挥棒。监管部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构建起风险与收益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激励约束机制。截至目前,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是一家银行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银保监会将提升银行保险机构风控能力作为重要监管目标,同时完善与外部监督协作,形成监督合力。2020年至2022年,推动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2万亿元。
此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公司治理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银保监会表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建设没有尽头,加强和改进公司治理监管永远在路上。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持续强化公司治理监管,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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